有些家庭是房子是大伯跟小叔共同持份,但是自己的先生沒有持份,但是公公不願意任何兒子媳婦搬出去買房,說要把房子持份再加上自己先生的名字,照這情形,是不是先生要先加入共同持份之後,才能進行房屋持分買賣?
關於沒有持份是否能進行房屋持分買賣這問題,你必須要知道以下幾件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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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持分房屋是什麼?
所謂的持分房屋指的是一間房屋由兩個人以上共同持有。假設有三人持份,那每個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權為1/3。如果有四人就是1/4,以此類推。造成房屋持分的原因不外乎是繼承或分割,就法律上來說,每位持有人擁有的房屋所有權都不是完整的權利。
房屋共有權與持分房屋有何差異?
房屋所有權跟持分房屋所有權是不一樣的。
房屋共有權如何處理?,請參考:持分房屋產權處理方式
房屋所有權
是指所有共有人對房屋的產權共同擁有權利與義務。
持分房屋
是指個別持有的部分擁有處理權益及該負擔的義務。
因房屋共有權無法像持分房屋一樣明確分割,要向銀行進行貸款或變賣時,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,才可已向銀行進行借貸或變賣,持有房屋要在銀行借貸或者變賣一樣需要共有所有權,但有一點不一樣的是民間貸款公司,可以不需要其他持分人的同意,就可以進行辦理房屋買賣。
持分房地方式
許多人從上一代手中繼承房屋或不動產時,是以「共同持分」的形式來繼承,自己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不動產。一筆土地、房屋分為多人共同持有,經過土地、房屋分割後,持有人產權不完整比例。萬一自己沒有持份,是其他親屬共同持份,建議務必先了解持分房地是屬於哪種類型。
持分房地有兩種情況。一種是「分別共有」:多人共同持有一塊房地,每個人都有自己持分的比例,可以個別買賣、過戶、貸款等。另一種是「公同共有」:多人共同持有共享一塊土地,必須要經過所有人的同意才能處理房地也就是說,當你的持分房地為「分別共有」時,即不需要其他持分人同意,就可以單獨依自己手上的持分進行買賣等。
持分房屋買賣前需先加入共同持分
所以不論是「分別共有」,或是「公同共有」,儘管持分房屋能夠擁有使用房屋或土地的權利,但是想要將不動產做貸款或買賣時,自身沒有持有房屋產權,恐怕無法將不動產做貸款或買賣,畢竟要進行持分房屋貸款或房屋持分買賣,必須名下有土地或房屋的持分,民間金融機構才會受理,因此必須先讓自己加入共同持份,才能進行持分房屋貸款或房屋持分買賣。
就法律上而言,持份的房屋是可以做買賣的。只是依據民法第819條規定:「各共有人雖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,但對整筆共有土地物之處分、變更、及設定負擔,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。」又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民法給予的特別規定:「只要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,即可出售共有物。如果其應有部分逾三分之二時,且可不論其同意出售之共有人、人數是否已逾半數。」
持分財產是可出售、可貸款,所以持分房屋可以買賣,只是需要留意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。若與家人再溝通無效,又不想請律師協助,這時就可以找民間代書協助,代書的職責是處理所有土地與不動產的大小事,對於相關的法律也很熟悉,肯定可以幫助你做持分房屋的買賣。
進行持分房屋買賣時所有權應大於多少才有利?
如果持分房屋的共有形式是分別共有,持分人都可以自由出賣自己的持有的部分,不需經過其他房屋持分人同意;但如果賣給房屋持分人以外的第三人時,其他房屋持分人可以有優先購買的權利。
如果是要出賣整間持分房屋,無論是分別共有還是公同共有關係,都必須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的規定,由房屋持分人超過半數及應有部分超過半數同意,或應有部分超過2/3同意。
持分房屋買賣流程為何?
- 申請:客戶可以透過免付費專線0800-297-333或線上諮詢LINE ID:@cs8888 提出申請。
- 估價:會依照您給的物件與持有時間去進行估算,會從土地、市價、實價登入、公告現值等等複合因素,為您評估土地價值,並依照您的需求作最有利的判斷。
- 審核:代書會將持分買賣涉及的一切事務做一個整合,從法規至各價金為您做評估,之後代書就會將土地與房屋、農地等不動產的價格完整告知,讓您確認是否符合您的預期,如果願意售出,就會進入最後的流程。
- 設定:代書會跟您約時間簽核,所有的金額與約定事項都會白紙黑紙寫清楚,需要您本人前來簽署,前後大概會需要一小時。
- 撥款:最後等設定完成,將土地賣出後,就會進入撥款,讓您拿到款項。
進行持分房屋所需要的文件有哪些?
持分房屋買賣與辦理持分貸款跟一般房屋貸款大同小異,申辦持分房屋買賣需準備:
房屋土地權狀正本
個人戶籍藤本一份
印鑑章及印鑑證明3份
身分證
自然人憑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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