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夫妻關係消滅後,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?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與行使方式一次搞懂!「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限來時各自飛」,若婚後不幸離婚或其中一方過世,該怎麼獲得經濟上的保障?本篇從夫妻財產分配制度帶你看起,讓你了解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什麼,有哪些可分配的項目與行使時效,無論是為了降低稅負,還是為保護自己,這些權益你需要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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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什麼?
根據⟪民法第1030條之1⟫規定,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就是當夫妻「法定財產制」的關係消滅時,雙方現存的婚後財產,會先扣除婚姻關係中所產生的債務之後,如有剩餘,再依照雙方剩餘財產差額做平均分配。但剩餘財產不包含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,另外慰撫金也不在請求範圍。主要是為保護婚姻中經濟較弱勢的一方,並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。
夫妻財產制種類&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關係
夫妻財產制分為無特別約定的「法定財產制」,與有特別約定的「共同財產制」與「分別財產制」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歸類於「法定財產制」之下,若夫妻在婚前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度,則擁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權益,而「共同財產制」與「分別財產制」則無法享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權益。可以參考以下表格,了解更詳細的夫妻財產制細節:
類型 | 法定財產制 | 共同財產制 | 分別財產制 |
法源 | 民法1017條 | 民法1031條 | 民法1044條 |
財產所有權 | 夫妻雙方財產分為「婚前財產」與「婚後財產」,婚前婚後財產都為夫妻各別所有 | 夫妻雙方財產分為個人專屬使用物品的「特有財產」與「共有財產」。除「特有財產」,其餘財產均為共同共有 | 夫妻雙方不分婚前、婚後,各自擁有自己的財產 |
財產管理權 | 除共同負擔家中開銷,需各自管理與負擔各自債務 | 財產共同管理,或約定好由其中一方管理,但費用使用共同財產支付 | 無論婚前、婚後,財產、債務都屬雙方各自所有 |
財產處分權 | 各自處分 | 「特有財產」各自處分,「共有財產」處分權為共同擁有,若其中一方要處分,需徵得另一方同意 | 各自處分 |
可否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| 可以 | 不適用 | 不適用 |
婚姻關係結束後的財產分配 | 結束婚姻關係後,雙方現存財產先扣除債務後,剩餘平均分配,各取一半 | 結束婚姻關係後,共有財產一人一半 | 結束婚姻關係後不會分到錢 |
什麼時候可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?5種情況說明
從以上表格可以得知,若夫妻財產制為「法定財產制」,即表示能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。不過什麼時候會需要使用到呢?以下5種狀況,都是可以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時候。
1. 聲請離婚
夫妻離婚時,如果在財產分配上有爭議,任一方都可以向管轄法院聲請登記,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。但若其中一方不務正業,對家庭毫無貢獻,法院會依據⟪民法第1030條之1⟫的相關規定,酌情調整分配額度,甚至可能免除分配。
2. 遺產分配
當夫妻其中一方過世時,存活的一方可以在遺產進行分配前,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再與其他繼承人一起分配剩餘遺產。
3. 變更夫妻財產制度
夫妻原本約定為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,如果希望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雙方需備齊相關證件,向居住地之管轄法院聲請變更。變更完成後,即可擁有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權利。
4. 共同財產制變更移轉
原為共同財產制關係,但於夫妻存續期間,不幸交惡或另一方債務纏身時,就算另一方不同意變更,仍可單方面向法院請求對共同財產進行變更與處理。
5. 夫妻間的財產分配協議不明確
若夫妻無法明確分配共同財產或處理財產相關事宜時,任一方可向法院聲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重新進行分配,確保協議內容得到合理執行。
剩餘財產可分配的請求權項目包含哪些?
財產的項目相當多,哪些可以列入計算?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除了現金,也有包含房子、土地等,只要是有價值的財產,都需要拿出來計算,詳細的財產分配標如下:
✔️婚後夫妻所取得的財產
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財產,都包含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內,例如:婚後的工資、獎金、存款、投資,以及房子、車子、土地、家具、電器等動產與不動產。
✔️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產生的額外收益
雖然是婚前所擁有的財產,但如果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有產生額外的收益或增值,例如:利息、股息、租金,升值的不動產或動產等。
✔️夫妻共同經營或投資產生的財產
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夫妻共同經營的企業所產生的盈餘、利潤,或投資回報,都包含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內。
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行使時效說明
根據《民法第1030條之1》中第5項規定,如請求權人知悉,雙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行使差額時,需於請求日,也就是離婚確定之日起算的2年內行使,若未行使則會自動消滅。另外請求權人若在不知道有剩餘財產的情況,且拖過5年後請求,就算事後想追討,另外一方可以根據法規,以無法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理由,拒絕給付。想節省寶貴時間,妥善辦好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事宜嗎?創立於2000年的長璽不動產管理顧問,利用深耕多年的專業經驗,加上由建設營造、房仲代銷、銀行等各界菁英組成的團隊,確保你能在合法狀況下,拿到屬於自己應有的權益,歡迎諮詢我們了解更詳細的服務內容。